来信主题 | 关于雨花区万家丽南路桃阳四期高层三楼卡诺幼儿园不履行承诺发放员工工资的投诉 |
来信时间 | 2017-12-25 |
来信内容 | 区长: 您好!2017年7月2日至9月30日期间,我女儿周思琪在桃阳四期高层三楼卡诺幼儿园从事幼师工作,当时正值学校招生季,幼儿园表示根据老师的招生业绩给予提成。在此期间,我女儿不顾酷暑每天在外发放招生简章,也和其他老师一起为幼儿园招揽了不少生源。但在发放工资时,园方只给其发放了基本工资,而其他老师除发放基本工资外均发放了提成。10月与幼儿园园长向群电话沟通,其表示11月份会给周思琪发放提成工资,但至今迟迟未果。12月份再电话与向园长沟通时,其拒接电话,园方也无任何答复。对于这样的教育机构,对于这样为人师表不守承诺的老师,真替园区的小孩担忧。此事发展成这样,不再仅仅是不发放工资的问题,请求政府出面维护群众利益,也请求政府加强对教育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
回复部门 | 人社局 |
回信时间 | 2017-12-27 |
回信内容 | 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请您女儿准备好身份证明、工资发放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资料,到雨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依法依程序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将给出维权建议。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