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2017年12月21号 下午3点到4点左右 来长沙雨花区政府办理户口迁移,其中一个办理户口迁移的工作人员(名字后面带个希字)语言侮辱来办理户口迁移的客户 |
来信时间 | 2017-12-25 |
来信内容 | 2017年12月21号 下午3点到4点左右 来长沙雨花区政府办理户口迁移,其中一个办理户口迁移的工作人员(名字后面带个希字,名字为两个字,姓没记住,戴眼镜年轻女子)语言侮辱来办理户口迁移的客户 并且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整个过程态度极其恶劣, 更为可耻的是工作人员甚至采取办理户口迁移的中间必须要你对她进行满意评价才能继续办理,无奈之下只能对她进行满意评价。 望政府不要让这种不适合在服务岗位的人从事服务岗位。 |
回复部门 | 区公安局 |
回信时间 | 2017-12-26 |
回信内容 | 市民:
您好!您于12月25日关于投诉户政窗口工作人员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单位对此高度重视,已对其进行教育谈话并将在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电话:0731-85659500。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雨花公安分局 2017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