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4-14 15:49:53 来源:
雨花经开区,火车南站地区综管办,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
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深入推动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4〕9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雨花经开区、火车南站地区综管办、各街道办事处(镇)、区直各部门单位。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模式,设置指标和评分标准,以被考核对象的公开情况、实施情况、完成质量、社会评议等为主要考核内容。每年12月中旬,由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审核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进行评分与排名。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包括组织机构信息、领导信息、制度建设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包括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发布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建设。包括信息网站、宣传栏等公开载体建设情况,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档案室等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定期督查、网上督查、社会评议、专家评估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运用
各成员单位得分和排名情况纳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
附件: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印发
附件
雨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一、组织建设情况(10分)
(一)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重视,分管领导明确,注重日常监督指导,适时组织培训、调研等活动(2.5分)。
(二)机构人员。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落实,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培训等活动,按要求主动报送有关材料(2.5分)。
(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运行体系,并严格执行(2.5分)。
(四)保障措施。制定工作计划,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2.5分)
二、日常工作情况(46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8分)。
1.指南编制。指南编制主要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内容真实有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4分)。
2.目录编制。目录编制内容须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公开的内容,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目录中所列事项与网站实际公开信息相一致,通过点击能查阅到具体公开内容(4分)。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20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框架要求,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或更新公开信息,主要包括:
1.领导与机构。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单位领导信息(包括姓名、职务、简介、工作分工等)、部门机构职能、内设机构、所属单位职能(2分)。
2.政策法规。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它通知文件,解读相关法规与政策(2分)。
3.规划计划。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单位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规划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民生实事及落实情况(2分)。
4.人事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单位人事任免、干部选拔、工作人员招考、招聘信息(2分)。
5.资金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及决算报告,拆迁补偿、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惠民利民及重大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各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等(2分)。
6.政府采购。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策法规以及招标、中标信息等(1分)。
7.统计数据。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统计数据和分析解读信息(2分)。
8.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单位重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及进展情况(2分)。
9.应急管理。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预警及处置信息(1分)。
10.行政行为。及时发布本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或办理流程清单与办理结果,及时发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清单,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管的动态、程序、结果等相关情况(2分)。
11.依据国办发〔2015〕22号文件要求,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分)。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10分)。
1.按时办结。按规定流程、时限要求妥善处理、答复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分)。
2.登记保存。提供的申请、答复文书格式规范,登记、备案、归档台帐健全(5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情况(8分)。
1.年报编制。年度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要求,要素完整,格式规范(2分)。
2.按时发布。每年3月31日前,主动发布当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分)。
3.资料报送。每年2月底前,及时报送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及工作情况(2分)。
三、载体建设情况(20分)
1.网站平台建设。加强部门单位门户网站的自身建设,实现部门信息和服务资源共享(8分)。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设置档案室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社区(筹委会)村便民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落实人员设备,建立相关管理制度(8分)。
3.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利用通报、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宣传资料等便于群众知晓、获取的方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4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情况(24分)
1.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的(4分)。
2.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泄密的(4分)。
3.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撤销或败诉的(4分)。
4.没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4分)。
5.社会评议与专家评估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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